1. 原工作单位: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请见名片),2007年10月退休。
2. 从事实验室管理、评审30余年,先后在商检系统管理部门(机电处、化矿处、科技处、认证监管处)担任处长,并负责实验室(机电实验室、化工矿产品实验室、综合技术中心)检测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3. 2000-2001年借调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CIBLAC)参与建立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加入国际互认(MRA)筹备工作,参与实验室认可委员会文件编制,任CCIBLAC评审部负责人,组织实验室评审工作一年;参与编制实验室、检验机构评审员培训教材;受国家认监委委托,参与编写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准则及培训教材;
4. 担任组长,参加各专业领域实验室、检验机构评审。包括机电、食品、化学、轻工、纺织实验室,中科院金属、材料、冻土、盐湖专业研究院所,公安刑事侦查技术鉴定机构,公安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军事防雷防爆、军事伪装效果测评机构,网络安全测评机构,电力设施(含风电场)安全测评机构,轨道交通安全体系评估、高速铁路联调联试检测检验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特种设备检机构,计量校准、产品质监院所,医学实验室,疾病控制中心,药品检验所和健康检验卫生保健中心实验室等。
5. 是CNAS指定的实验室/检验机构评审员主要培训教师。定期对申请成为CNAS实验室/检验机构评审员的学员进行培训。受CNAS委派/受有关部门邀请对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的全国刑事科学实验室、检验机构负责人、卫生部、司法部组织的全国医学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实验室、检验机构国家评审员培训讲课;对检验检疫系统、医学卫生检验鉴定、药品检验、特种设备检测、计量质监系统、安全环保监测系统、对广东、贵州、四川、江苏、福建、黑龙江省公安厅、重庆市公安局公安刑事检验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电力设施检验机构、钢铁冶炼检验机构、石油天然气检验检验机构、解放军总后系统采供血、疾病控制实验室负责人、解放军总后系统药检实验室、全国检察院系统技术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知识培训等。
6. 应邀对多家实验室、检验机构提供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培训、指导。
为表彰本人长期以来在国家认可事业中作出的突出贡献,2012年9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特授予龚明珂终身名誉主任评审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