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顾客满意测评师的资质管理,确保顾客满意度测量与分析运用专业和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顾客满意测评师,是指经知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审定资质,予以批准注册,并取得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统一印制的顾客满意测评师证书,从事顾客满意测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顾客满意测评师按注册形式分为顾客满意高级测评师职业资格、顾客满意测评师职业资格和顾客满意测评员资格。
第四条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统一规划和管理顾客满意测评师的资质管理和颁证工作,培训中心具体负责顾客满意测评师职业资格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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